八婆的广告
下午开讨论会,一同事的DM单设计被批,原因领导觉得太简单,DM上只说明了参加获得等到的好处,而产品介绍却是一笔带过。领导的想法正好相反,首先要介绍清楚产品,然后再说活动的奖励。其实这事情跟我一点关系没有,但是的确是听不下去。于是就问了大家一个问题,对于一个30多岁已婚的男人来说,如果今天晚上他没回家,他最可能去的地方是哪里?这当然没人回答了,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,一个30多岁的已婚男人半夜不回家,最有可能去的地方1:夜总会,2:赌局。多简单呀,第一个地方有女人,第二个地方有钱。而这两项恰恰就是男人的G点。
广告一样,如果不是刀架在脖子上,用户的眼球能在一个广告和DM单上停留超过5秒就非常难能可贵,而广告就是需要在这短短的3-5秒内找到受众的G点。
所以说,广告的第一目的是要让用户感兴趣,用户如果连勾都不咬,您还指望能把他给钓上来,所以我并不认为突出可获得利益有什么不妥,当时也并不是说不应该介绍产品,然后产品的介绍恰恰应该在当用户感兴趣后的下一个环节来做。
8月 4th, 2010 at 8:25 下午
估计领导说的是立意的问题
宣传效果和宣传意义 需要平衡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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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uer Reply:
8月 13th, 2010 at 1:09 下午
呵呵,领导的心思也不好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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